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现象,是公房上市所要达到的政策目标之一,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。因此,《有关规定》明确了上市准入制度,规定了八种市场禁入的情况。
尽管规定的比较全面,但具体操作时,有些问题仍需作出具体界定。例如面积标准,不要说全国,就是同一城市也是千差万别。依照规定,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出售的公房提出书面意见。这在已购公房大规模上市的情况下,既要审核公房是否符合上市条件,又要审核超不超、超多少面积,还要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是否真实等,很难全面准确地完成。
对于住房二级市场来说,确定合理的税费与土地出让金比例显得格外重要,过高会影响百姓出售公房的热情,对活跃二级市场不利;过低则会减少国家税收,使国家利益受损。
以某市为例,如果你要卖掉一套市内已购公房,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,售价为4000元/平方米,得款240000元,那么:
应纳营业税=房屋成交价×营业税率
=240000×5%=12000元;
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=营业税额×建设税率
=12000×7%=840元;
应纳教育费附加=营业税额×附加费率
=12000×3%=360元;
应纳土地增值税:174800×60%(累进税率)-65200×35%(推算扣除数)=82060元。
其中“174800元”为推算增值额,“65200元”为推算扣除数。这样,各项税费加起来是95200元,个人得到144800元。这是在不考虑一定售价以上的收益分成因素的个人所得。例如北京市规定:售价在每平方米4000—5000元的,扣除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,收益的20%归原产权单位,80%归个人;售价在5000元(平方米)以上的,扣除3%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收益按五五分成。
如果你要以同样价格买一套同样面积的市内已购上市公房,除房款外,还需花多少钱呢?
应纳契税:240000×6%=14400元,
应交交易服务费:240000×1%=2400元,
应交评估费:240000×6‰=1440元,
应交办证费:240000×6‰=1440元,
应纳土地出让金:240000×3%=7200元。
各项税费合计26880元,总支出应为266880元。
公房上市离不开中介服务。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、房地产价格评估、房地产经营等活动。公房上市后,中介服务能否迅速跟上,使市场正常、迅速运转是关键的一环。但从全国的情况看,房地产中介服务还很难担此重任。据了解,北京有1000多家各类中介机构,除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少数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外,大部分规模小、散杂乱;许多中介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,属无证从业;中介操作不规范,误导甚至坑害客户。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最近的调查显示,超过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房屋中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。
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的“公房入市政策设计”调查表明,仍有一多半(73.4%)的居民对何时卖掉自己所住的公房没有任何具体的打算,表明居民对进入市场准备不足;另有50.1%的居民表示即使有空余的住房且政策允许,在近期内也不打算出售或出租,说明住房投资意识欠缺。此外还有公房入市后的维修问题及人为限制入市问题。88.8%的被访者认为公房上市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修缮“成问题”,而其中60%的居民认为这将是一个“大问题”。有的单位为保持自己住宅小区的统一,往往采取一些措施限制职工对外出售已购公房,也可能影响二级市场房源供给。